新華社北京5月12日專電(周婷玉、李瑩)為早期發現、報告和診斷甲型H1N1流感病例,長期監測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變化趨勢,衛生部日前制定並公佈了《甲型H1N1流感監測方案(第一版)》。
監測方案指出,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監測主要適用於我國出現輸入性的散發甲型H1N1流感病例,以及輸入病例導致我國出現本土的有限傳播,但尚未出現病毒的持續人間傳播和基於社區水平的流行和暴發。
根據監測方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發現符合病例定義的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後,應于2小時內通過國家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系統進行網絡直報。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醫療機構,應于2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當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港口、機場、鐵路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以及國境衛生檢疫機關發現符合病例定義的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時,應當立即向國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互相通報。
監測方案指出,在做好個人防護的條件下,應儘快將病例轉運至當地定點醫院進行隔離治療。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到病例報告後,應儘快對病例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根據病人的病情進展和流行病學調查的深入,收集病例的臨床資料,包括病程記錄、醫囑單、實驗室檢查結果等,隨時將更新的調查結果和資料上報,並提出相應的防治建議。
監測方案還詳細介紹了病例標本的採集、檢測、上送以及病例的排查、訂正、檢測結果報告和反饋等方面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