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6日專電(記者崔靜)進入夏季以來,因食品受微生物污染、誤食有毒野生菌或野生植物、加工食品誤用亞硝酸鹽等造成的食物中毒事件時有發生,食品藥品監管局日前發佈預警公告,要求餐飲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條例,防範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公告指出,餐飲服務經營者要落實食品及食品原料進貨、加工、貯存和管理的各項制度,加強餐飲用具消毒,嚴格管理和使用食品添加劑,切實保障供售食品的安全;謝絕消費者自帶野生菌或野生植物以及群眾不常食用的食品到餐飲服務單位加工食用;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提倡樣品留樣制度,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予以處置,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積極配合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公告同時要求,各級餐飲服務監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加大對餐飲服務經營者嚴格落實進貨索證索票、從業人員健康體檢、衛生操作規範、食品添加劑採購使用保管等相關規章制度的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食品藥品監管局還提醒廣大消費者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在餐飲服務單位消費時,應選擇有經營資質許可、就餐環境及管理較好的單位;消費者發現餐飲服務單位供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應及時向餐飲服務監管部門投訴舉報;在餐飲服務單位就餐後有食物中毒的症狀,應及時到醫療機構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