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3日從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因在廣告宣傳中存在任意擴大産品適應症(功能主治)範圍、絕對化誇大藥品療效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情況,或違反了處方藥不得在大眾媒體發佈廣告的規定,天津市食藥監局決定對內蒙古烏蘭浩特中蒙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抗骨質增生丸(處方藥)、承德天原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連翹敗毒丸(處方藥)、江西杏林白馬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野蘇顆粒(非處方藥)3種藥品實施暫停銷售行政強制措施。(記者 吳巧君 實習生 崔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