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近日正式印發了《海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各市縣、各單位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力爭到2011年,基本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同時,海南省將確定適宜本地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要的基本藥物目錄和數量,並建立基本藥物目錄動態管理機制。
《方案》指出,海南將進一步規範和簡化救助資金審批發放程序,努力提供城鄉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並設立醫療救助定點醫院,將醫療救助初審權下放至定點醫院,確保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等特殊困難群體患者能夠得到及時救治。
海南將著力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方案》提出,力爭到2010年,城鎮職工醫保參保率提高到90%以上。到2010年,海南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以上,2011年籌資水平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在鞏固城鎮職工醫保現有政策範圍內的醫保住院費報銷比例的基礎上,2011年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在政策範圍內的住院費報銷比例分別達到60%和55%,並普遍建立起門診統籌制度,逐步擴大和提高門診費用報銷範圍和比例,將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的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全省職工年平均工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左右,新農合為4萬元-5萬元。(記者 張蘇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