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12月6日專電(記者秦亞洲)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出臺規定:河南省參加醫保的大中專院校在校生前往醫保定點醫院看病,其門診醫療費用最高可報銷60%。
據介紹,今年年底,河南省在校大學生將全部納入城鎮居民醫保,考慮到大學生畢業後的流動性,大學生醫保將不設置個人賬戶,實行門診統籌制度。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出臺的《大學生門診醫療費統籌意見》規定:大學生門診醫療統籌資金根據高校實際參保人數,按照每人每年40元的標準,由居民醫保基金撥付;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于大學生參保年度的第一季度預撥各高校,定額使用,超支不補,年終審核結算,如有結余,轉下年繼續使用。
根據規定,大學生的日常醫療工作由高校負責,有關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要根據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將符合條件的高校醫療機構納入定點範圍,對沒有設立校內醫療機構或者不具備條件的高校,可就近委託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大學生定點醫療機構。
這項規定稱,大學生在本校醫療機構或委託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由門診統籌資金和參保大學生本人按比例分擔,門診統籌資金可按40%至60%的比例支付,其餘部分由大學生個人負擔。
按照規定,大學生普通門診應首先到本校醫療機構或委託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患疾病在本校醫療機構或委託門診定點醫療機構不能確診或確診後不具備治療條件,需要轉往其他醫療機構診療的,由學校醫療機構或委託門診定點醫療機構辦理轉診手續。大學生經轉診到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可按規定由門診統籌資金報銷,未經轉診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學生個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