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2月26日電(記者 楊霞)為進一步合理利用優勢醫療資源為群眾服務,經衛生部同意,廣東省作為全國唯一省級試點,將於2010年1月1日起開展醫師多點執業試點工作,符合條件的副主任職稱以上醫師,將可申請在廣東省地域範圍內多點執業。
記者26日從廣東省衛生廳獲悉,廣東省最近印發了《廣東省衛生廳關於醫師多點執業的試行管理辦法》,對申請多點執業的醫師條件、申請材料、辦理程序、辦理時限和執業監管、工作考核要求等作出了詳細規定,並明確了醫師多點執業應當經所在單位同意並辦理新增執業地點手續,最多可登記3個執業地點。試點初期階段,允許具備一定條件的副高級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在該技術職務上連續工作2年以上的執業醫師申請多點執業。試行一段時間後,將根據試行情況考慮是否逐步放開對醫師的資質要求。
同時,為維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的穩定,保障鄉鎮、村的基本醫療服務,廣東省這個辦法試行期間,可開展多點執業的醫師暫不包括第一執業地點是鄉鎮衛生院、村衛生站的執業醫師。
廣東省衛生廳負責人表示,試行醫師多點執業,是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的重要工作部署,是推動不同醫療機構之間人才的縱向和橫向交流,合理利用醫療資源為人民群眾服務的重大改革舉措。廣東省地域發展不平衡,優質醫療資源主要集中在公立三級醫院,部分山區、偏遠地區醫療人才缺乏,試行醫師多點執業,對充分發揮廣東省醫療人才的技術優勢,合理分流病人,緩解醫療資源供需矛盾起到了積極作用。也有助於促進區域間、醫療機構間人員和技術的交流,提高基層醫療機構診療水平。醫師多點執業可創造患者、醫療機構、醫師三方共贏的局面,最終使廣大人民群眾受惠。
記者了解到,目前經衛生部正式批復同意開展醫師多點執業試點的有2個,廣東省為省級試點,雲南省昆明市是市級試點。
醫師多點執業管理分成三類。第一類是醫師因執行政府指令任務引起的異地執業,如衛生支農、支援社區和急救中心(站)、醫療機構對口支援等。此類由醫師所在醫療機構批准即可。
第二類是由於醫療機構間的醫療合作引起的醫師交流。如一些大型醫療機構和社區醫療機構簽訂協議形成醫療共同體、同一醫療集團(如同一大學)的附屬醫院之間簽訂醫療合作協議等,從而引起的醫師流動。此類需要向衛生行政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第三類是醫師主動受聘于其他醫療機構,屬於醫師個人行為。《廣東省衛生廳關於醫師多點執業的試行管理辦法》即是針對此類多點執業行為制定的規範性文件。此類多點執業應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新增執業地點手續。
據廣東省衛生廳介紹,廣東省即將試行的醫師多點執業允許醫師“主動受聘”,也就是允許醫師自主選擇第二、第三執業地點,但必須取得第一執業地點的同意。醫師與新增的執業地點達成聘用意向後,第一執業地點與新增執業地點要簽訂關於明確醫師工作時間、工作職責、薪酬給付、醫療、民事責任分配等問題的用工協議。
廣東省衛生廳表示,醫師多點執業是新生事物,按照國家要求,必須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先行試點,逐步推開。廣東省將在試點中期、末期開展試點工作評估,評估結果將作為下一步衛生部制定全國醫師多點執業政策的重要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