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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嚴查企業在醫保目錄公佈前後漲價行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18日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

    針對媒體反映的部分藥品在新國家醫保目錄公佈前後大幅漲價的問題,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負責人就有關政策和工作進展進行了介紹。

    按現行法律法規,藥品進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目錄後,將從企業自主定價轉為由價格主管部門定價,按規定程序核定最高零售限價。由於需要開展成本價格調查等工作,藥品從進入醫保目錄到政府核定限價標準,需要一定時間。為不影響市場供應,按政策規定,在政府未定價前,經營者可以暫按市場實際價格執行,但不得隨意漲價。

    目前,國家發改委已啟動對新進入2009版國家醫保目錄藥品的價格核定工作,正在進行成本和價格調查。對於進入國家醫保目錄前,企業突擊漲價的,將嚴格成本核查,屬於不合理漲價的,定價時一律不予認可;對於進入目錄後、政府定價前漲價的,將責令相關企業恢復原價,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

    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是藥品最高零售限價,主要是“防漲價”。國家發改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藥品價格管理辦法,在控制漲價的同時,將配合招標採購,促進企業通過競爭合理降低價格。對於企業自主定價,正在研究“反暴利”的具體認定標準和程序,將依此打擊惡意抬高價格,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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