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1日電(記者黃小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21日公佈了《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範》,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審查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餐飲服務申請作出明確規定。《規範》將餐飲服務許可審查分為5大類別。
這5類餐飲服務許可審查具體包括:第一類是特大型餐館,大型餐館,供餐人數300人以上的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供餐人數500人以上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第二類是中型餐館,快餐店,供餐人數300人以下的學校食堂,供餐人數50~500人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第三類是小型餐館,小吃店,飲品店,供餐人數50人以下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第四類是建築工地食堂;第五類是集體用餐配送單位。
《規範》明確,餐飲服務許可審查包括對申請材料的書面審查和對經營現場的核查,並針對5大類別分別提出現場核查要求。餐飲服務許可現場核查項目按其對食品安全的影響程度,分為關鍵項、重點項和一般項。關鍵項是對食品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項目,必須全部合格;重點項是對食品安全有較大影響的項目;其餘項目為一般項。
《規範》還要求,特大型餐館,大型餐館,學校食堂,供餐人數500人以上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連鎖經營餐飲服務企業總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應當設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並應當制定關鍵環節食品加工操作規程、食品安全檢查計劃以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