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城鎮居民基本醫保政策又有利好消息。6月28日,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關於調整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的通知》,從7月1日起,廣州市將參保人員住院、門診特定項目、指定慢性病及普通門(急)診的基本醫療費用,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由上年度本市城鎮單位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倍提高到3倍,本年度即高達13.6萬元。
據悉,從2010年起,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度調整為:當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而2009居民醫保年度相應調整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消除了參保學生的保障空檔期。
按照政策調整的規定,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非從業居民的各級政府資助標準由100元/人。年提高到200元/人·年,個人繳費不變。據了解,目前廣州居民醫保參保人約有210萬人,資助標準提高後,財政支出也將增加1.4億元。
據了解,目前廣州居民醫保的住院總體平均報銷水平達到53%,而目前門診的報銷平均水平已經達到58%,上述兩項待遇標准將在2009年度廣州職工平均工資公佈後進行新一輪的調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