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12月9日專電(曹健、何晨陽)《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將於2011年2月1日起施行,新生兒疾病基本病種篩查、診斷、治療將全部免費,6歲以下殘疾兒童可免費接受搶救性康復治療。
為加強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的力度,《辦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機制,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醫療機構開展殘疾兒童篩查、診斷、監測、報告和搶救性治療工作,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檔案和數據庫。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功能性肢體殘疾矯治、小兒腦癱治療、精神病治療等符合規定的殘疾人康復項目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範圍。
《辦法》規定,應制定和完善聾兒語訓、腦癱、智障、孤獨症等殘疾兒童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適配等方面的專業康復機構建設標準和康復技術標準,推進康復機構規範化建設。衛生、教育等行政部門和殘疾人聯合會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做好康復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醫學院校和其他有關院校應當有計劃地開設康復課程。個人設立精神殘疾、智力殘疾、孤獨症患者康復醫療機構的,政府應當給予補貼。
據悉,今年以來,寧夏已累計配發殘疾人康復訓練器材1000套,培訓殘疾人康復協調員600名,對5000名貧困殘疾人免費進行了實用技術培訓,5400名居家托養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得到了資金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