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5月5日專電(記者 沈汝發)記者從福建省衛生廳獲悉,自2011年起,這個省將用3年的時間,在全省創建30所省級示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提高基層醫療服務水平。
根據福建省制訂的實施方案,創建示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須具備的條件包括:服務人口少於5萬人的中心,建築面積不低於1400平方米;服務人口5萬—7萬人的中心,建築面積不低於1700平方米;服務人口多於7萬人的中心,建築面積不低於2000平方米;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兩年內未發生醫療事故或違法違規事件等。
福建省衛生廳表示,衛生部門將根據《示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參考指標體系》進行評估,包括了機構管理、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中醫藥服務、滿意度共5項一級指標、28項二級指標和59項三級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