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9月1日起,河北省將在所有新農合統籌縣(市、區)開展提高宮頸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終末期腎病醫療保障水平試點工作。按照試點工作方案,河北省對這4類重大疾病實行住院最高限額付費或定額付費。對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沒有超過最高限額的,新農合按實際發生醫療費用的70%補償。
宮頸癌、乳腺癌最高付費限額分別為1.2萬元和1萬元
據介紹,新農合對宮頸癌、乳腺癌(手術治療)的2個病種實行單病種最高限額付費。其標準分別為:執行省級收費價格的市級醫院:1.2萬元、1萬元;執行市級收費價格的市級醫院:1萬元、9000元;執行市級收費價格的縣級醫院:9000元、8000元;執行縣級收費價格的縣級醫院:7000元、6000元。
患有宮頸癌、乳腺癌的參合農村婦女,在河北省、市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救治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住院醫療費用沒有超過最高限額的,新農合按實際發生醫療費用的70%補償,超過最高限額的醫療費用由救治定點醫療機構承擔。
重性精神病住院最高限額付費標準為1.1萬元
重性精神病住院最高限額付費標準為:省級11000元(合併MECT14000元),市級10000元(合併MECT12000元)。住院醫療費用沒有超過最高限額的,新農合按實際發生醫療費用的70%補償,超過最高限額的醫療費用由救治定點醫療機構承擔。
終末期腎病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實行定額付費
新農合對終末期腎病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實行定額付費。其定額付費標準為:血液透析(每次)省、市、縣分別為:400元、380元、360元;腹膜透析(每袋)省、市、縣均為:42元。終末期腎病病人在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血液透析(一般每週不超過3次)或腹膜透析(一般每日透析液不超過4袋),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定額付費標準70%的比例給予補償。(記者 張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