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重慶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發出通知,按照市統計局公佈的2010年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5326元計算,從2011年1月1日起提高全市分散安置的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護理費標準,即因戰、因公一級和二級殘疾軍人護理費提高為每人每年17663元;因戰、因公三級和四級殘疾軍人護理費提高為每人每年14130元;因病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護理費提高為每人每年10598元。調整後,2011年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護理費較2010年增加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