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衛生局獲悉,為嚴格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為患者提供優質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天津市衛生局制定了《關於進一步規範醫療行為嚴格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意見》,加強對心臟介入、腫瘤治療、關節置換等高費用技術的準入管理,清理濫用、超時間使用、無理由頻繁換用、無理由聯合用藥等不合理使用抗生素行為,擴大醫院間檢驗檢查結果互認範圍減少重復檢驗檢查,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探索實行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等複合式付費方式。天津市衛生局要求,各醫療機構在為患者出具收據和收費明細清單時,必須列明提供的各項醫療服務項目的編碼、名稱、計價方式、收費金額等內容,未按照要求完成費用控制任務的醫療機構將暫停等級評審資格,費用控制不力的醫療機構將暫停新增床位和新增大型醫用設備的配置。
在規範各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為方面,天津市衛生局將積極推進按病種付費方式改革試點;開展抗生素合理使用專項整治,清理濫用、超時間使用、無理由頻繁換用、無理由聯合用藥等不合理使用抗生素行為;加強助産技術機構考核,提高助娩能力,降低剖宮産率;探索實施醫師定期考核制度,將醫師的診療行為納入定期考核評價範圍,實行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錄,並與職稱評聘挂鉤;完善價格公示、門急診收費明細賬單、住院費用一日清單等制度;推進醫療機構檢驗檢查結果互認。二級以上醫院建立檢查結果查詢系統,進一步擴大檢驗檢查結果互認範圍;實行同級醫療機構間檢查結果互認。(記者 徐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