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2月7日專電(記者岳德亮)以藥品零差率為前提的浙江省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在浙江富陽等地先行試點啟動。在此基礎上,浙江省物價局決定推進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試點,藉以破除“以藥補醫”,建立新型補償機制。
浙江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全省醫藥價格改革試點將以2010年藥品差價為基數,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同時通過藥品零差率銷售,適當提高體現醫護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收費標準,促使醫藥收入比例調整。但是縣級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必須以所有藥品(中藥飲片除外)實行零差率銷售為前提。 記者7日從浙江省物價局發出的《關於推進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中了解到,醫藥價格改革試點主要內容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試點的縣級公立醫院銷售的所有藥品(中藥飲片除外)實行按進價“零差率”銷售。二是調整提高護理費、診查費、床位費、治療項目收費、手術項目收費等醫療服務價格。其中治療項目收費單項提價幅度原則上控制在30%以內,最高不超過50%。
浙江省物價局在指導意見中指出,醫藥價格政策調整要總體上不增加患者實際醫藥費用負擔,體現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惠民利民的目的。各地的醫藥價格改革試點方案經省物價局經審核後,書面批復試點縣政府,並抄送相關部門。
浙江省副省長鄭繼偉表示,所有藥品實行零差率銷售,醫院失去了主要的收入來源,對此各方難免疑慮重重,財政擔心投入大幅增長,醫院擔心生存與發展。為此,必須找到一條新的收支平衡途徑。浙江省提出的方案是,醫院藥品差價損失主要通過提高醫療服務價格加以補償。
為了切實降低醫藥費用,浙江省將在藥品招標環節進一步強化價格控制,努力降低藥品採購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