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 王思海)北京市藥監局30日發佈違法藥品廣告公告,在10月的各種媒介上,94個藥品品種涉及違規廣告內容。其中,標示名稱為“十味黑冰片丸”、“心腦清軟膠囊”、“特靈眼藥”等14種藥品違規發佈廣告情節嚴重。
北京市藥監局介紹説,為加強藥品廣告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發佈藥品廣告行為,北京市藥監局對北京市轄區內27個電視頻道、32份報紙類媒體及13個電臺頻道10月發佈的藥品廣告進行了監測,共監測到“嚴重違規行為”的藥品廣告212條,均為平面媒體發佈。違規廣告涉及藥品品種94個,存在未經審查發佈和擅自篡改廣告審批內容的行為。
這些藥品發佈廣告的違規行為主要表現為:任意誇大適應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保證;部分藥品廣告有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醫療機構或專家、醫生、患者等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