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7日電(記者 胡浩)記者17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為了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違法犯罪活動,規範藥品生産流通秩序,我國將從2012年2月下旬至6月下旬,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四個月的藥品生産流通領域集中整治。
據了解,在藥品生産環節,集中整治的重點內容包括企業未嚴格按照處方和工藝規程進行生産,物料平衡存在問題,或生産過程存在偷工減料的行為;企業擅自接受藥品委託加工或存在出租廠房設備的行為;企業原料來源把關不嚴,以化工原料代替經批准的原料藥,以質量低劣藥材代替合格藥材,購買質量無法保證的提取物生産製劑的行為。
在藥品銷售環節,將重點整治的內容為進貨來源把關不嚴,從非法渠道進貨;未按要求銷售處方藥、含特殊藥品復方製劑,産品的銷售去向不清;購銷資質檔案不全,超方式、超範圍經營;購銷票據與實物不符,購銷票據和記錄不真實等。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表示,在整治過程中,對已經查證屬實生産銷售假藥的藥品生産企業,將一律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對其中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産、違法委託生産、參與生産假藥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節嚴重,依法吊銷《藥品生産許可證》;對已查證屬實出租轉讓證照票據經營假藥或者造成特殊藥品復方製劑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續不全仍然購銷假藥的藥品經營企業,一律依法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對生産銷售假藥的藥品生産、經營企業,一律予以公開曝光;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涉嫌增值稅票據造假的,一律移交稅務部門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