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4月4日專電(記者 沈汝發)為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福建省物價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出臺規定,對該省省級醫療機構54項醫療服務價格進行結構性調整。
福建省物價局表示,此次醫療服務價格結構性調整按照“總量控制、有升有降、優化結構、分批調整”的原則,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適當提高床位費、護理費、手術費和其他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
據介紹,54項醫療項目價格中,提價23項、降價31項。在降價項目中,重點降低CT、核磁共振、彩超等三大檢查項目收費標準,其他降價項目包括一些放射治療類項目以及一些常規檢查、檢驗類項目。提價項目均為現行價格相對較低、成本較高,醫療機構反映較多的收費項目,特別是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以及醫務人員勞動付出較多的項目,如護理、急診監護、大換藥等項目。
福建省物價局表示,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完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減輕群眾醫療費用負擔是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的重要內容。此次調整有利於解決目前醫療服務價格的突出矛盾,理順醫療服務價格比價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