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江西省衛生廳了解到,近日江西省衛生廳、省財政廳對2012年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進行了調整,重點擴大了新農合重大疾病保障範圍,這是江西省提高農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的重要舉措。
根據該補償方案,江西省在已有尿毒症、兒童先心病、白血病、“光明·微笑”工程免費救治的基礎上,今年起又將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乳腺癌、宮頸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等15類疾病納入重大疾病保障範圍,參合患者在省、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補償比例提高到70%。
此外,今年江西省還將參合農民住院補償封頂線由原來的5萬元提高到6萬元,並對縣外住院實行最低補償。參合農民按規定辦理了縣外就醫轉診備案手續,在縣外定點或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若患者報銷補償金額小于住院總費用減去起付線後的25%時,可按住院總費用減去起付線後的25%進行最低補償。參合農民在省、市精神病專科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精神病,其住院醫藥費用補償按參合農民戶籍所在地縣級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標準計算。
今後江西省還將陸續出臺提高農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試點方案,對部分重大疾病實行按病種定額付費,進一步提高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建立和完善重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機制。(記者 楊林 通訊員 鄒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