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了2012年第2期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公告匯總。
2012年第2季度,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發佈違法廣告公告等方式,通報並移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違法藥品廣告50301次、違法醫療器械廣告1479次、違法保健食品廣告3627次。對未經審批擅自發佈、嚴重篡改審批內容進行違法宣傳的廣告,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撤銷藥品廣告批准文號11個、醫療器械廣告批准文號5個,收回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號23個。對違法廣告涉及産品採取了159次暫停銷售限期整改的措施。
根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和《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本期公告匯總中對鄭州市新視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好視力眼貼”、鄭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遠紅外關節痛消貼”、湖南愛生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參茸大補膏”、青海晶珠藏藥高新技術産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雙紅活血膠囊(廣告中標示名稱:晶珠雙活)”、廣西平南制藥廠生産的藥品“前列清茶”、廣州陳李濟制藥廠生産的藥品“舒筋健腰丸”、陜西香菊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鬱金銀屑片(廣告中標示名稱:國藥710)”、湖南省湘中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金龍補腎合劑”、濟南基業海通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證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海通牌奧復康片”(衛食健進字(2001)第0021號)、廣東仙樂制藥有限公司(證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維妥立牌天然維生素E輔酶Q10軟膠囊(廣告中標示名稱:全新太Q10軟膠囊)”等10種違法情節嚴重、違法發佈廣告頻次高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進行了公告。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要在醫生或藥師的指導下購買藥品和醫療器械;保健食品沒有治療作用,不能代替藥品,請謹慎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