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0月25日專電(記者 婁辰)山東省24日啟動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醫療服務定價方式將改為以項目為主,開展按病種、按服務單元等收費試點。同時,取消藥品加價的醫院在提高醫療服務價格時,不得超過“限高”線。
山東省衛生廳介紹,山東每個市都要積極開展按病種、按服務單元等收費試點,不斷擴大試點病種和範圍,逐步建立起多種收費方式相互補充銜接的醫療服務價格體系。至今年年底前,山東每個市開展按病種收費試點病種不少於10種,到2015年試點病種不少於50種。
據了解,至今年底,山東省30個縣(市區)的公立醫院將全部取消藥品加價,這些醫院將獲准通過調整醫療結束服務價格增加收入,可合理提高中醫和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診療、護理、床位、手術等項目價格,使醫療機構通過提供優質服務獲得合理補償。
但山東省規定,醫療服務低價原則上不超過2011年度藥品合理價差總量的80%,即取消藥品加成若減少收入100元,醫院最高可通過服務提價補收80元。同時,調整後增加的醫療服務費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山東省還提出,力爭到2012年年底,全省3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區)至少有一所醫院達到二級甲等水平,30個試點縣(市區)率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