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12月14日專電(記者 艾福梅)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從2014年開始,再生障礙性貧血、老年性癡呆、系統性紅斑狼瘡和苯丙酮尿症被納入城鄉居民醫保門診大病病種範圍,至此參保城鄉居民患17種大病可在門診統籌。
門診大病起付標準調整為400元,按照一、二、三檔繳費,起付標準以上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的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分別提高為50%、60%、65%。
多年來,長期依靠在門診藥物治療的慢性病或重大疾病的參保患者,醫療費用負擔較重。寧夏從2011年開始在全區統一推行門診大病統籌,首批被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病種有13個,包括高血壓並發癥、冠心病、糖尿病並發癥、惡性腫瘤放療或藥物治療、器官移植術後抗排斥治療、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肝硬化、透析治療、慢性腎臟病、類風濕性關節炎、精神病、小兒腦性癱瘓、兒童支氣管哮喘。
記者採訪了解到,這三年來,門診大病的報銷比例逐年提高,2011年按照一、二、三檔,起付標準以上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的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40%、50%、55%,而從2014年起報銷比例提高為50%、60%、65%。此外,在實行大病門診統籌的同時,寧夏今年還啟動實施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先期在固原市和石嘴山市按照市級統籌模式進行試點,進一步降低患病居民的經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