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知識産權局聯合在《福建省專利申請資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專利申請資助資金的使用範圍。
1、資助發明專利的申請費、申請維持費、申請審查費和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費的基礎上,增加資助專利登記、印刷、印花費、授權當年年費;國家知識産權局准予費用減緩的,依申請人減緩後實際繳納費用資助。
2、調整向外國申請專利的資助標準,由原定最高資助限額3000—5000元提高為最高資助限額4000—8000元,即通過PCT程序提出專利國際申請4000元,進入國家階段或直接申請外國專利的發明專利8000元、實用新型專利6000元、外觀設計專利4000元,以申請外國專利受理通知書等資料為準。
3、若福建省專利申請資助資金髮生不足,資助申請繼續受理,資助資金待下一年度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