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0月27日電(記者 林艷興)江西提出申請中國發明專利的單位或個人,可獲得政府每件500元的資助;獲得發明專利授權後,可再獲得2500元資助;而被授予國外發明專利權的,每件可獲8000元資助。
為積極推進自主創新,促進研發成果專利化、專利産業化, 江西今年首度設立了500萬元省級專利專項資金,用於資助專利的申請和實施。江西省知識産權局日前下發《江西省專利實施資助項目管理辦法》和《江西省專利費資助暫行辦法》規定,凡今年1月1日以後提出發明專利申請或被授予國內外發明專利權,且第一專利(申請)權人為本省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以及戶籍在本省或具有本省居住證的個人,均可獲得政府給予的金額不等的資助。
江西省科技廳廳長王海説,此次專利申請資助向技術含量較高的發明專利、特別是職務發明傾斜。而對於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兩類專利申請限定為:源於國家或本省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動的專利申請,及省屬高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省級以上專利試點示範單位的申請。他説,江西大力鼓勵到國外以及我國港澳臺地區申請專利,獲國外發明專利權的給予8000元資助,獲港澳臺發明專利授權的,可獲3000元資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