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12日從科技部獲悉,《國家高新技術産業化及環境建設(火炬)“十一五”發展綱要》(以下簡稱《火炬綱要》)和《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十一五”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高新區綱要》)近日頒布。這是科技部為了落實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部署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及《國家“十一五”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的總體要求而制定的。
《火炬綱要》明確了“十一五”期間火炬工作的四個發展目標,針對産業化發展中的不足,營造創新環境,提出了九項重點工作:一是建立有利於自主創新的高新技術産業化體制機制;二是推進高新技術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建設;三是加強高新技術産業化基地建設;四是推動技術市場和技術轉移體系發展與完善;五是加快科技企業輔育體系建設;六是加強創新集群服務體系建設;七是完善高新技術産業化投融資體系;八是促進高新技術産業化人才隊伍建設;九是加強高新技術産業國際化工作。
在《高新區綱要》中,明確了“十一五”期間國家高新區發展要堅持“六大原則”,實現“五個轉變”,努力做好“四個提升”,建成“三類園區”。國家高新區在“十一五”期間的四大重點任務是完善創新創業環境,壯大高新技術産業,推進産業專業集聚,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為了進一步加強創新環境建設、促進高新技術産業化發展,在《火炬綱要》和《高新區綱要》中還分別制定了六項具體保障措施。
“十五”期間,火炬計劃為推進技術創新、優化産業結構,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做出了積極探索。實踐證明,國家高新區也逐漸成為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重要載體和實施自主創新戰略的重要力量,火炬已成為我國發展高新技術産業的一面光輝旗幟。這兩個綱要的出臺,為國家高新區“二次創業”提供了政策導向,對新時期高新技術産業化及其環境建設工作將起到至關重要的指引作用。(記者 李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