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難時有發生,是人類不能回避的問題。所有災難都會影響兒童,例如自然災難(洪水、大火等)、人為災難(交通事故、觸電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群體暴發嚴重傳染性疾病等)、緊急情況(綁架、擁擠踩踏等)。所有形式的災難都會對兒童直接造成傷害,也可以通過使兒童目睹他人受害而間接受到傷害。究竟成人應該怎樣 幫助孩子脫離災難所造成的傷害呢?日前中國疾控中心精衛中心與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亞聯中心在北京大學精神衛生研究所“突發事件後兒童危機干預”的合作項目培訓會上,專家特別強調兒童必須得到成人特殊的幫助、照顧和關心。
專家提示,兒童除出現悲傷、恐懼、難以入睡、上課注意力不集中等情緒反應外,還可能出現比如頭痛、頭暈、腹痛、腹瀉、蕁麻疹等,這些實際上不一定代表特定的軀體疾病,而僅僅是一種心理反應。
災難事件的突發性與破壞性往往讓缺乏自我調節與保護能力的兒童心理反應更加劇烈,更容易出現一些應激反應,如過度擔心害怕,容易受驚嚇等,這種影響可以持續數月或數年,甚至終生。兒童上述異常反應在災後可以很快出現,也可能很久才出現。
那麼,應當採取哪些措施保護受災兒童?
儘快指導兒童遠離災害現場、可能繼續發生危險的場所以及受傷的倖存者,避免進一步的傷害。
兒童需要得到情感支持和恰當的信息,成人要鼓勵、傾聽兒童説出自己在災難中的經歷及內心的感受,鼓勵兒童説出害怕。幫助兒童了解出現恐懼和害怕是正常的情緒反應,允許他們哭泣和表達悲傷,不要強求兒童勇敢或堅強。應該反復向兒童承諾愛他,會照顧他免受傷害。
6-12歲的兒童會非常在意父母與老師對災難的反應與態度,也會學習他們應對災難的方式。所以,作為兒童的保護者,在和兒童相處或交往前,成年人需首先正視自己的感受和情緒。當成人在經歷災難或創傷事件後出現情緒問題時,應儘量不要在兒童面前表現出自己的過度恐懼、焦慮等情緒和行為,要及時處理自己的壓力和調整情緒。父母與老師充沛的精力、堅強的信心、規律的生活、整齊的衣著、平穩的情緒會讓兒童産生安全感,讓他們覺得災難已經過去,一切正在趨於正常化。
如果兒童的心理問題持續存在,應該及時到以下當地機構尋求專業人員的幫助:
1.精神衛生中心/專科醫院的兒童青少年精神科、精神科或心理諮詢門診;
2.兒童/綜合醫院精神科或心理諮詢門診;
3.大學或中小學心理諮詢門診/室;
4.如當地缺乏上述機構,應儘量到具備條件的鄰近地區尋求專業人員的幫助。(葛宗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