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吉林省科學技術獎申報程序,加強對科學技術獎勵工作的管理,吉林省科技廳近日出臺了《吉林省科學技術獎推薦辦法(暫行)》。
《吉林省科學技術獎推薦辦法(暫行)》規定吉林省科技進步獎和特殊貢獻獎實行推薦制度,並對具有推薦資格的單位和個人做出了明確的説明。《辦法》要求進步獎實行限額推薦,推薦單位(人)對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負責。當推薦獎項出現異議時,推薦單位(人)有責任協助省獎勵辦處理異議。
《吉林省科學技術獎推薦辦法(暫行)》的出臺,進一步明確了吉林省科學技術獎申報程序和相應職責,對於促進吉林省科學技術獎質量的進一步提高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