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施知識産權戰略,著力提高廣西自主創新能力,日前,自治區知識産權局出臺了新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專利申請資助及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新《辦法》將於2008年9月1日起實施。
新《辦法》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修訂:一是申請資助的專利申請須由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局南寧代辦處受理;二是明確了優先資助的重點産業,規定申請資助或獎勵的專利申請(專利)應當屬於自治區優先發展的高技術領域、優勢産業和重點技術領域的發明創造;三是提高了申請資助的門檻;四是擴大了專利獎勵的範圍,提高了專利申請資助及獎勵標準;五是優化了資助及獎勵的申請材料、辦理程序;六是明確了資助及獎勵資金的使用,加大了對資金使用的監管力度。對其中符合條件的,實質審查費每件資助1300元(增30%),發明專利申請每件資助代理費1000元(增25%);獲國內發明專利授權的,單位獎勵每件2000元(增100%),個人獎勵每件1000元。
新《辦法》的實施將對鼓勵發明創造,激勵技術創新,支持優勢産業和重點技術領域形成更多的自主知識産權,提高全區專利尤其是發明專利的數量和質量,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對進一步促進廣西科技、經濟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