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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新型網絡非法經營證券投資諮詢活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0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11月3日專電(記者鄭良)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近日發出警示信息,網絡非法經營證券投資諮詢業務或以此為名實施詐騙案件呈多發態勢,出現新特點,公眾須警惕。

    泉州警方介紹,該類犯罪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利用互聯網發佈廣告、散佈虛假信息吸引投資者。不法分子打著虛假的公司名號,以自設網站、網絡博客或冒用知名金融機構名義開設的網站為載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有的還在網站上打出“中國證監會授權單位”“正規網站ICP備案”“受益股民詳細名單”等,以提高可信度。

    利用論壇或QQ群,甚至在媒體上發佈廣告,用“掌握內幕信息”“提供漲停股票或短線黑馬”“保證獲得30%至150%的利潤”之類極具誘惑性的語言吸引投資者。

    以收取會員費、推薦費、服務費、手續費、保密費、風險保證金等名義大肆斂財。不法分子獲取投資者匯款後,有的提供虛假證券投資信息,有的甚至關閉網站和通訊工具後不知所終,名為證券投資諮詢,實為非法經營或詐騙。

    採取多種手段隱藏身份,逃避打擊。不法分子往往利用手機、網絡電話、QQ等電信、互聯網通訊工具與受害人聯絡,避免正面接觸。一些不法分子還利用電信部門提供的虛擬電話業務,把異地預付費手機號碼捆綁到虛擬電話號碼上,與受害人聯絡,造成“公司”、人員在異地或“公司”有實力的假象,以迷惑受害人和逃避打擊。

    不法分子所謂的“投資公司”“諮詢公司”大多是未經註冊的虛假公司,其註冊網絡域名、開辦網站、開通虛擬電話業務、開立銀行賬戶等多使用偽造、收購或他人遺失的身份證件,並在異地利用ATM機取款或消費。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要提高法律意識和防範意識,不要相信不切實際的投資回報或存在僥倖心理,不要輕易向不熟悉的個人銀行賬戶匯款或轉賬,防止上當受騙。選擇正規的投資渠道,對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的合法性可向證券監管部門或工商管理部門查詢、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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