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4月10日發出通知,科普單位進口的科普影視作品即日起享受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
通知指出,自2009年起至2011年12月31日,對公眾開放的科技館、自然博物館、天文館(站、臺)和氣象臺(站)、地震臺(站)、高校和科研機構對外開放的科普基地,從 境外購買自用科普影視作品播映權而進口的拷貝、工作帶,免徵進口關稅,不徵進口環節增值稅;對上述科普單位以其他形式進口的自用影視作品,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以上科普單位進口的自用科普影視作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科委(廳、局)認定。經認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進口科普影視作品,由海關憑相關證明辦理免稅手續。(記者 楊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