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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轉基因水稻和玉米是安全的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03日   來源:科技日報

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人
就推進轉基因技術研究與應用答記者問

    去年8月17日,我國農業部依法批准發放了幾個轉基因玉米、轉基因抗蟲水稻的生産應用安全證書以來,有關轉基因作物和食品在社會上引起激烈爭議,並引發民眾的擔憂。對此,記者就人們關注的問題,專門採訪了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人。

    問:我國為什麼要推進轉基因技術研究與應用?

    答:運用轉基因技術培育高産、優質、多抗、高效的新品種,能夠降低農藥、肥料投入,對保護生態環境、改善産品品質等具有重要作用。

    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解決13億人口的吃飯問題始終是頭等大事。經過多年努力,我國在重要基因發掘、轉基因新品種培育及産業化應用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果。努力搶佔未來經濟科技競爭制高點,加速轉基因生物技術研究與應用健康發展,可以為農業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

    問:國際上轉基因技術産業的發展態勢如何?

    答:自1996年首例轉基因農作物商業化應用以來,發達國家已把轉基因技術作為搶佔科技制高點和增強農業國際競爭力的戰略重點,發展中國家也積極跟進。全球已有25個國家批准了24種轉基因作物的商業化種植。轉基因大豆、棉花、玉米、油菜為代表的轉基因作物種植面積由1996年的170萬公頃發展到2009年的1.34億公頃,14年間增長了79倍。2008年,全球共有55個國家批准了24種轉基因作物進入市場銷售,市場價值達到75億美元。歐盟也有6個國家允許種植轉基因作物。美國批准了6個轉基因水稻品種種植,伊朗批准了1個,加拿大和墨西哥批准了轉抗除草劑基因水稻的進口申請,允許其食用。

    問:我國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有哪些法規?

    答:我國政府十分重視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1996年,農業部發佈了《農業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實施辦法》。2001年,國務院頒布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在中國境內從事的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生産、加工、經營和進出口等活動進行全過程安全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後,農業部和國家質檢總局先後制定了5個配套規章,發佈了轉基因生物標識目錄,建立了研究、試驗、生産、加工、經營、進口許可審批和標識管理制度。截至2009年底,農業部已發佈了62項轉基因生物安全技術標準,保障了依法行政監管的技術需求。

    問:請介紹一下農業部審批發放轉植酸酶基因玉米和轉抗蟲基因水稻安全證書的有關情況。

    答:1999年和2004年,農業部相繼首次受理了轉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評價申請,分別經過11年和6年的嚴格評價過程,于2009年8月17日依法批准發放了轉植酸酶基因玉米“BVLA430101”、轉基因抗蟲水稻“華恢1號”及雜交種“Bt汕優63”的生産應用安全證書。在整個安全評價過程中,我國制定了科學規範全面的評價指標體系,內容涵蓋轉基因生物分子特徵、環境安全和食用安全。

    以轉抗蟲基因水稻為例,經相關省政府部門審核、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評價和農業部審查批准,研發單位相繼開展了中間試驗、環境釋放和生産性試驗。在研發單位獲得相關評價數據的基礎上,又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轉基因生物環境安全、食用安全和分子特徵等指標進行了檢測驗證。評價過程嚴謹,程序規範。

    多年的安全評價試驗和檢測驗證表明,轉基因水稻、玉米的分子特徵清晰;未發現環境安全不良影響;關鍵營養成分沒有差異,毒性試驗對試驗動物未發現不良影響,與已知過敏原無同源性。安委會綜合評價認為,轉基因水稻和玉米與非轉基因對照水稻和玉米具有同樣的安全性。

    安委會做出同意發放安全證書的建議後,農業部召開由國務院11個有關部門組成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對安全證書發放事宜進行審議。同時,農業部對後續監管如品種審定區域試驗、種子生産經營、商業化生産管理、産品標識目錄製定及監督管理等問題進行了認真研究部署。

    問: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發放是否意味著允許商業化生産?

    答:發放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並不等同於允許商業化生産。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轉基因水稻和玉米獲得安全證書後,還要根據國家品種審定法規的規定,首先進行嚴格的區域試驗和生産試驗,達到標準的才可獲得品種審定證書。之後,相關種子企業還要通過嚴格審核才可獲得轉基因作物種子生産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方可進行種子生産經營。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轉基因糧油等主要作物的品種審定不同於普通作物品種審定,有關區域試驗和生産試驗必須在嚴格可控的條件下進行。

    農業部高度重視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本著對廣大人民群眾高度負責任的態度,進一步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加強對品種審定、生産、加工、經營等環節的監管,確保産品有標識、能溯源、可控制,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保障轉基因生物産業健康持續發展。

    問:有人稱“農業部批准進口轉基因糧食種子並在國內大面積播種”,這一消息是否屬實?

    答:近日網上關於“農業部批准進口轉基因糧食種子並在國內大面積播種”的消息不實,農業部從未批准任何一種轉基因糧食種子進口到中國境內種植,在國內也沒有轉基因糧食作物種植。

    農業部對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按照用途分三類進行管理:一是用於研究和試驗的農業轉基因生物,二是用於生産的農業轉基因生物,三是用作加工原料的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申請程序包括兩個環節:一是境外研發商向農業部申請安全證書,經我國第三方檢測機構在中國境內檢測,並經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評審合格的,由農業部批准發放進口用作加工原料安全證書。二是境外貿易商憑研發商獲得的安全證書等資料,向農業部申請每船進口安全證書,農業部批准後發放每批次進口安全證書。

    截至目前,經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評審,已先後批准了轉基因棉花、大豆、玉米、油菜四種作物的進口安全證書,用途僅限于加工原料。農業部至今沒有批准任何一種轉基因糧食作物種子進口到中國境內種植。(記者 范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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