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1月3日專電(記者 周潤健)農曆辛卯兔年的腳步日益臨近,但在社會上流傳有這樣一種説法:“兔年是‘無春年’‘寡婦年’,不宜結婚”。對此,天文專家澄清説,兔年不是“無春年”,而是有立春的年份,而所謂“不宜嫁娶”説法純屬迷信,很荒唐。
我國天文教育專家趙之珩介紹説,從2011年2月3日至2012年1月22日,為農曆的“辛卯年”,俗稱“兔年”。這一年有立春,即2011年2月4日。
中國人認為春是繁衍的最好季節,而立春是萬物復蘇的春季的開始,所以覺得沒有立春節氣對結婚來説不好。其實,這是沒有任何根據和道理的。
天文專家介紹説,目前我國民間通用兩種曆法,即公曆(陽曆)和農曆。陽曆平年有365天,閏年366天。農曆平年354天,閏年383天。陽曆一年中肯定有24個節氣,大約每半個月逢一個節氣。而農曆平年和閏年的天數相差懸殊,故閏年有25個節氣,平年有23個或24個節氣。因為立春在歲尾或歲首,所以經常出現立春節氣跑到了上一年的歲尾或跨到了下一年的歲首,這樣就出現了“只有一個春(即在農曆的一年中有一個立春日)”或“兩頭無春(即在農曆的一年中沒有立春日)”和“兩頭都有春(即在農曆的一年中有兩個立春日)”的曆法現象。
“單春”“雙春”或“無春”的現象,往往會在民間引發不少議論,有人甚至將此與吉兇、福禍、嫁娶聯絡起來。趙之珩表示,不論是“單春”“雙春”還是“無春”,都只是正常的曆法演變,不可能影響到婚姻的幸福和長久,因此,公眾千萬不要迷信這種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