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整頓規範旅遊市場價格秩序,遏制旅遊景區(點)虛高定價、高額回扣行為,海南省發改廳日前下發《對遊覽參觀點和特種旅遊項目實行最高調控價管理的通知》,要求全省遊覽參觀點和特種旅遊項目門票價格水平實行最高調控價。
通知指出,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遊覽參觀點和特種旅遊項目門票價格,由企業在最高限價範圍內自主制定並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遊覽參觀點和特種旅遊項目門票價格,由省、市(縣)價格主管部門分級管理。通知要求海南省物價局要建立旅遊價格協調製度,將全省性質類似的景點、項目和有爭議的景點門票納入協調範圍;各市、縣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遊覽參觀點門票原則上不得高於40元,並按質價相符的原則拉開差價;旅遊景區(點)原則上實行一票制。
此外,海南省發改廳還對旅行社提取佣金的標準作了具體規定,提出旅行社佣金最高不超過票價的45%,並根據不同類別的景區和項目按一定比例提取。(吳剛 郭楓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