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5月15日專電(記者 李雲平)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旅遊局獲悉,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正式出臺《旅遊景區景點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辦法》,凡被列入自治區管理目錄的旅遊景區景點、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其它部分由盟市確定管理權限。
據內蒙古自治區旅遊局馬永勝介紹,該辦法明確要求各旅遊景區、景點實行“一票制”,不得設置“園中園”門票;在景區內舉辦展覽、大型文體活動,原則上不另外收取門票,確實需要另外收取門票的,應當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核定一次性門票價格;不得採用加蓋印章形式標示門票價格,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於自行制定和調整門票價格、實行內外有別歧視性價格、不實行明碼標價和價格備案管理規定等行為,價格主管部門要依法予以查處糾正。
該辦法還明確規定,旅遊景區景點、遊覽參觀點對殘疾人、兒童實行免票,被列入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遊覽參觀點,對大中小學生集體參觀實行免票,對現役軍人、未成年人以及學生的門票優惠比例不得低於20%;嚴格規範門票價格行為,不得區分中外遊客、本地外地遊客,不得在門票價格以外加收其它任何費用或者代收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