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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赴丹麥須帶國際旅行保險單或邀請函原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3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5月30日專電 鋻於近來先後發生數起中國公民入境丹麥受阻並遭遣返事件,外交部網站29日發佈出國提醒:赴丹麥的中國公民須攜帶國際旅行保險單或邀請函原件。

    外交部網站説,據中國駐丹麥使館告,去年下半年以來,丹麥哥本哈根機場先後發生數起中國公民入境受阻並遭遣返事件。據了解,中國赴丹麥人員機場受阻的主要原因是未攜帶國際旅行保險單或邀請函原件,

    為避免上述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外交部領事司提醒赴丹麥中國公民:一、入境時,須攜帶經丹麥駐華使領館確認的有效的國際旅行保險單原件。二、如持商務簽證訪問丹麥,丹麥邊防警察時常查驗邀請函,並向訪問團組成員及丹方邀請單位核實有關情況。請注意攜帶丹方邀請函原件、活動日程及丹方接待單位的聯絡人姓名和聯絡方式,同時確保團組每位成員均了解商務活動的有關安排。如丹麥警方拒絕中方人員入境,請立即向中國駐丹麥使館尋求協助。

    同時,近來哥本哈根市機場、火車站和飯店時有中國公民被盜被搶情況發生,領事司提醒,丹麥機場、火車站、旅館和旅遊景點等人多的地方是偷搶案件多發地。請時刻注意看管好自己的行李(特別是打電話和買票時),對某些陌生人員的搭話或“熱心協助”保持警惕,並儘量減少隨身攜帶的現金。

    領事司提醒,被偷或被搶後,請及時向鄰近警察局報案。若護照丟失,請立即按如下程序辦理有關補辦證件事宜:一、向鄰近的警察局報案並索取報案證明。二、準備護照複印件和兩張護照相片。三、立即同中國駐丹麥大使館聯絡,並預約辦理時間。(電話:0045-39460889;手機:0045-40764204;傳真:0045-3962548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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