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9月23日專電(鄭東紅、馮新)“十一”黃金周將至,旅遊者外出該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呢?在旅遊途中和旅遊結束後又有哪些解決旅遊糾紛的有效途徑呢?天津市旅遊質監部門提醒有五種解決方式。
根據《天津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當旅遊者認為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五種維權方式可供選擇:一是與旅遊經營者協商和解;二是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三是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四是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旅遊者可以根據權益受侵害的程度、實際擁有的事實證據、對時效以及賠償金額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對事件的處理結果,從上述五種方式中作出具體選擇。同時,旅遊者還要學會依法理性維權,這樣不但可以有效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對規範旅遊市場秩序也有著積極意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