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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辦國家旅遊局發佈十八種不文明行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6日   來源:光明日報

    8月17日至8月31日,中央文明辦、國家旅遊局開展了向社會公開徵集“中國公民旅遊不文明行為表現”和“提升中國公民旅遊文明素質建議”的活動。徵集活動共收到海內外信函、電子郵件等3萬餘件。中央文明辦、國家旅遊局將反映比較普遍的不文明行為予以公佈:

    1.隨處拋 丟垃圾、廢棄物,隨地吐痰、擤鼻涕、吐口香糖,污染公共環境;

    2.在非吸煙區吸煙,打噴嚏不掩口鼻,危害他人健康;

    3.坐公交車、乘電梯、購物、買票、參觀、就餐時爭搶擁擠、插隊加塞,不謙讓老幼病殘孕;

    4.在公共交通工具、賓館飯店、劇場影院等公共場所高聲接打電話、猜拳行令、喧嘩吵鬧;

    5.在景觀文物、服務設施上亂刻亂劃,踩踏禁行綠地,攀爬摘折花木;

    6.不聽勸阻喂食、投打動物,危害動物安全;

    7.在他人面前打赤膊、袒胸敞懷,在房間外穿睡衣活動,穿著不合時宜;

    8.講黃色段子、宣揚封建迷信、傳播胡編亂造的政治笑話,熱衷低級趣味;

    9.強拉外賓合影,違反規定拍照、錄像;

    10.吃自助餐時多拿多佔,離開賓館飯店時取走非贈品,貪佔小便宜。

    11.上廁所不沖水,不講衛生留臟跡;

    12.排隊等候時跨越黃線;

    13.在教堂、寺廟等宗教場所嬉戲、玩笑,不尊重當地居民風俗;

    14.在大庭廣眾之下脫去鞋襪,把褲腿卷到膝蓋以上、翹“二郎腿”,酒足飯飽後毫不掩飾地剔牙,臥室以外穿睡衣或衣冠不整,有礙觀瞻;

    15.説話臟字連篇,舉止粗魯專橫,遇到糾紛或不順心的事大發脾氣,惡語相向,缺乏基本社交修養;

    16.在不打折扣的店舖討價還價;

    17.涉足色情場所、參加賭博活動;

    18.不消費卻長時間佔據消費區域,享受服務後不付小費。(記者 王小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