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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局公佈提升中國公民旅遊文明素質20條建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8日   來源:國家旅遊局網站

    8月17日至8月31日,中央文明辦、國家旅遊局向社會公開徵集“中國公民旅遊不文明行為表現”和“提升中國公民旅遊文明素質建議”。徵集活動得到了廣大網民的積極回應,共收到海內外民眾來信來函、電子郵件、留言等3萬餘件,網站頁面瀏覽量在300萬人次以上,5萬多網民參與了大討論。許多網民結合親身經歷和所見所聞,列舉了中國公民在國內外旅遊中表現出來的種種不文明行為,並就提升公民旅遊文明素質提出許多建議。經歸納整理,現將針對性、可操作性較強的20項建議予以公佈。

    1、加強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大眾傳媒揭露不良陋習,弘揚文明行為;充分運用文學、攝影、卡通、漫畫等藝術形式,特別是加大公益廣告的製作和播放力度,生動活潑地鞭撻不文明行為,促進全體公民的文明素質提高。

    2、針對旅遊活動中游客的各種陋習,由中央文明辦和國家旅遊局聯合製訂“中國公民旅遊文明行為規範”,並出臺專門文件,由國家旅遊局具體實施,規範公民旅遊文明行為。

    3、各部門共同創造溫馨美好的旅遊環境,讓遊客身在其中感受文明的氛圍,使文明旅遊成為遊客的自覺行動和行為規範。

    4、加強監督管理。建立“不文明行為曝光臺”,對一些影響大的具有典型代表的不文明行為,可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進行曝光。設立不文明旅遊舉報熱線和信箱,鼓勵個人或單位對不文明行為進行舉報。旅行社和景區也要加強對遊客的監督管理。

    5、推廣文明禮儀知識。在全社會廣泛開展公民文明禮儀知識的推廣和教育。旅行社應對遊客搞好禮儀的示範和引導。媒體上多刊登、介紹國外風俗習慣的小知識。

    6、以活動為載體進行引導教育。定期開展遊客問卷調查活動、青年志願者勸導活動和文明遊客評比活動。

    7、每年開展評選文明旅遊形象大使、文明旅行社、文明導遊和文明遊客等活動。

    8、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把文明旅遊有關內容加入到中小學生課堂教育及課外教育教材之中。

    9、旅行社在組團出遊之前,要對遊客進行文明旅遊行為教育,説明目的地的風俗習慣、禮儀規範、民族禁忌及行為方式,必要時組織出國文明旅遊考試,簽訂“文明旅遊承諾書”。在旅遊活動中,導遊要及時提醒和制止遊客的不文明行為。

    10、旅遊景區設置引人注目的標語牌、宣傳畫和公益廣告,使旅遊文明行為潛移默化、深入人心。旅遊景點在印製的門票和導遊圖上加印提醒遊客文明行為的提示語句,使遊客一進入景區就開始接受旅遊文明教育和提示。

    11、在旅遊景區建立遊客文明行為監督崗和糾察巡邏隊,隨時隨地糾正和制止遊客的不文明行為。

    12、景點內各項便民設施如垃圾桶等的設置要合理、科學。可設計成卡通狀、景物狀,與景區融為一體,增強其觀賞性。

    13、在媒體上開闢專欄組織開展“文明旅遊大家談”大討論;舉辦旅遊不文明行為攝影和DV大賽;開展“我與文明旅遊”徵文比賽、演講等活動。

    14、國家有關部門要對旅遊景區的導遊詞進行抽查把關,嚴禁導遊無中生有,瞎編、亂編,講黃色段子和政治笑話。

    15、黨員幹部、國家公職人員要做出榜樣,起到表率作用。

    16、製作一部約10分鐘的高質量的旅遊文明宣傳片,在飛機、列車、汽車、輪船及景區景點滾動播出。

    17、文明從學校抓起,從家庭抓起,把道德建設、文明建設作為重要教學內容。18、由國家組織專業人士編輯出版以國別或地區為單位的“我國公民赴XX國家(地區)知識”的宣傳片和小冊子,在電視、機場、鐵路、景區等公共場所進行播放和發放。

    19、建立獎懲制度。對旅遊行為中做得好的典型要進行宣傳和表彰,並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對出現不文明行為的旅行社或個人要進行通報批評,對有惡劣影響的要取消旅行社的營業資格。

    20、國家旅遊局組織編寫出版新的《出境旅遊領隊工作培訓手冊》,著重增加文明旅遊的內容,要將其列為出境旅遊領隊及旅行社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