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9月28日電(記者 王研)雲南省公安邊防總隊28日提醒邊境旅遊者注意,針對邊境管理中出現的一些難題,雲南省將從今年“十一”黃金周起實施新的邊境公安邊防管理規定,出入境時沒有證件或持無效證件的,將被處以最高2000元的罰款。
旅遊大省雲南邊界線長4060公里,與緬甸、老撾、越南三個國家接壤,多年來一直是邊境遊的熱點。雲南省共有8個邊境州市,25個邊境縣市,目前有國家口岸邊防檢查站12個,省級口岸邊防檢查站10個,地方通道邊防檢查站45個。
雲南省公安邊防總隊副總隊長龔華武介紹説,近年來隨著我國邊境地區對外開放,到邊境旅遊、做生意的人越來越多,2005年全省邊防口岸和通道共檢查出入境人員1258萬餘人次,交通工具153萬餘輛次。繁重的任務加大了邊境地區治安管理工作的難度,2005年邊防派出所轄區共發生刑事案件830起,治安案件3134起,全總隊查破販毒案件386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299名,毒品4噸多。今年前8個月已查獲偷渡案件32起,偷渡人員101名。
長期以來,雲南在邊境地區公安邊防管理方面一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條例》,但該條例只適用國家級口岸。為此,今年8月15日雲南省政府簽發《雲南省邊境地區公安邊防管理規定》。該規定共23條,將從10月1日起執行。其中明確了省級口岸、邊境通道邊防檢查站和邊境檢查站的執法主體地位和職責權限,規定了出入境人員及交通工具的行為規範,賦予了相關部門機構行政處罰權。如第18條規定,出入境人員有未持出入境證件,持用無效、偽造或塗改的出入境證件,持用他人出入境證件的,由公安邊防部門處警告或50元—500元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以500元-2000元罰款。交通運輸工具未經同意擅自出入境,載有危害國家安全利益和社會秩序的人員或違禁物品等情形的,處以1000元-1萬元罰款。
龔華武認為,該規定的實施有利於加強和規範公安邊防管理工作,保障群眾利益。由於規定從今年“十一”黃金周開始實施,因此廣大邊境遊遊客要特別注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