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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旅遊條例》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0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成都11月1日專電(記者 劉謹)從11月1日起,在四川旅遊市場上出現的如導遊吃“回扣”、旅行社違約等違規現象,將受到相關法規的約束。

    旅遊大省四川為規範旅遊購物、旅行社違約、消費不透明、景區漲價等問題,專門制定的一部綜合性旅遊地方法規《四川省旅遊條例》,11月1日在四川正式實施。

    這部地方法規對導遊吃“回扣”、旅行社違約、旅遊購物、景區漲價等群眾關注的熱點,進行了較為詳細的法律約束。

    據了解,新實施的《四川省旅遊條例》還從科學旅遊規劃、旅遊公共服務職能、完善勞動用工制度等方面,進行了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