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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大運河揚州段枯水期實行限航管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3日   來源:新華日報

揚州市地方海事局 揚地海事[2006]68號

關於京杭大運河揚州段枯水期實行限航管制的航行通告

    目前,京杭大運河揚州段已進入枯水期,因受枯水期水位的影響,航道通航能力發生變化,船舶航行安全和航道暢通的形勢將越來越嚴峻。為保障京杭大運河揚州段水上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京杭運河通航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決定對京杭大運河揚州段實施限航管制。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航航段:京杭運河六圩口門至寶應雙閘。

    二、限航時間:2006年12月1日—2007年3月31日。

    三、限航措施:

    1、進入該航段的船舶應符合《京杭運河通航管理辦法(試行)》。凡超過限制標準的船舶,未經地方海事機構同意一律不得進入限航航段。

    2、所有船舶從長江進入六圩口門前必須按規定報港。船舶需要護航的,應當向揚州市地方海事機關申請護航。

    3、禁止船舶、排筏、設施偏纜拖帶,嚴禁搶擋或並列行駛。

    4、禁止船舶頂岸停泊、停靠。高郵城區段、寶應城區段限順靠單幫,其他航段限順靠雙幫;

    煤組等大型船舶、危險品運輸船舶等應按指定地點停泊,其他船舶停泊應遠離客船、危險品船;

    船舶、排筏禁止在狹窄、彎曲航道或其他有礙他船航行的水域錨泊、係靠,船舶停泊所佔用的水域必須保證有效的通航寬度,除另有規定外;

    禁止在渡口、橋樑上下游各50米範圍內停泊。

    5、除海事機關指定的水域外,禁止浮吊船在航道內進行裝卸作業。

    管制結束不另行發佈航行通告。

200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