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7年開始,江蘇省各地景點門票漲價將會受到物價部門的嚴格控制。記者從江蘇省物價部門了解到,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江蘇要求各地景點門票調價要建立門票價格備案及相關信息報告制度,防止景點門票漲價過快。
據介紹,江蘇省物價部門規定,從2007年1月1日起,江蘇各地對個人票價在50元以上的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實施調整或一次性調價幅度超過30%的,均應以省轄市為單位,在調價方案實施15日前報省物價局備案。
備案資料包括:調價方案、調價幅度、調價主要理由以及聽證會(座談會)材料。根據備案情況,對調價幅度過大、調價頻率過快、調價依據不充分和社會反應過強的調價方案,江蘇省物價局可以建議糾正,或在報請省政府批准後,暫停該地區門票價格的調整。
此外,各省轄市價格部門也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建立門票價格及相關信息報告制度,以全面掌握當地遊覽參觀點的相關情況,加強對門票價格的科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