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度組織外地旅遊者以旅遊包機的形式來沈旅遊的旅行社,將得到政府的獎勵。受到獎勵的旅行社最快於2007年2月份就能拿到獎金。這是記者1月2日獲悉的。
按照2006年年初出臺的《瀋陽市2006年關於組織外地旅遊者以旅遊包機形式來沈旅遊的旅行社獎勵辦法》的規定,2006年組織外地旅遊者以旅遊包機形式來沈旅遊,且旅遊者當日行程在沈停留累計2晚2天的旅行社,每架次包機達到200人以上的,獎勵2萬元;每架次包機達110人以上的,獎勵1萬元。對組織外地旅遊者以旅遊包機形式來沈旅遊,且當日行程在沈停留2晚2天的旅行社,包機達100架次以上的,在實現每架次獎勵的基礎上,按實際飛行架次增加10%的獎勵。2007年2月份,由瀋陽市旅遊局確定獎勵單位,並報請市政府批准後,劃撥獎金。(王時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