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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旅遊部門向旅遊消費者發出警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烏魯木齊4月12日專電(記者 李曉玲)“五一”黃金周將至,新疆旅遊執法總隊發出警示,提醒各位遊客注意出行安全,理智購物。

    新疆旅遊執法總隊總隊長曹志新指出,遊客應有足夠的安全防範意識,除不“扎堆旅遊”外,選擇旅行社時還應考慮其資質,如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是否有清晰防偽編碼等,且按合同向旅行社支付全款。出遊途中,一旦出現矛盾,遊客最好選擇繼續旅遊,回來後再用書面方式並附合同及收據向旅遊質監部門投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遊投訴電話為0991-8831902,長假期間24小時開通服務。

    關於自發戶外旅遊、由戶外運動俱樂部組織的AA制探險徒步遊、分時度假旅遊、發展會員有獎旅遊等,曹志新希望廣大遊客慎重選擇。他指出,目前我國還沒有此類消費的管理機制,法律關係也不明了,出了問題要想得到較為理想的解決是很困難的。

    此外,曹志新還提醒各位遊客,購物要慎重。買紀念品無可非議,但到新馬泰港澳買鑽戒、手錶、照相機、攝像機等物品,出了問題,處理起來很麻煩,建議此類商品盡可能在本地正規商店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