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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規定54個無居民海島不得旅遊垂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濟南4月23日電(記者 蘇萬明)日前,青島市政府出臺了《關於加強無居民海島管理的通告》,對無居民海島的保護、管理、利用和開發等首次做出規定。今後,遊客不得擅自到青島市54個無居民海島旅遊或垂釣。

    青島市政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無居民海島及其周圍海域炸島、炸礁,或者擅自開展採石、挖砂、取土、破壞植被、狩獵、建造建築物及其他損害無居民海島自然環境和生態環境的活動,也不得對港口建設、海上交通安全、國防安全和軍事設施保護造成不利影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人員到無居民海島進行旅遊、垂釣等活動(已人工陸連的海島除外)。

    青島市政府還規定,無居民海島功能區劃應由海洋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規劃、環保、國土資源、林業、海事等有關部門和軍事機關編制。利用無居民海島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海島所在地的海洋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營性利用無居民海島的,實行招標、拍賣等方式。

    據介紹,青島市共有無居民海島57個,其中,麥島、小青島、團島鼻已實現人工陸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