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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邊防提醒:辦理《邊境管理區通行證》不收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拉薩4月29日專電(記者李文、王聰)西藏公安邊防總隊邊境管理處簽證室提醒到西藏遊玩的遊客,有些旅行社借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通行證》之名向遊客收取50元至100元不等的費用,而按規定辦理這一《通行證》是無需任何費用的。

    進藏遊客去阿裏、日喀則、山南等地區的部分區域旅遊,需要辦理《通行證》。辦理《通行證》時,只需向負責辦理證件的西藏公安邊防總隊邊境管理處簽證室交納10元的押金,遊客從景點回來上交《通行證》後,押金將全額退還。

    西藏公安邊防總隊邊境管理處簽證室的工作人員達瓦告訴記者,很多遊客並不知道辦理《通行證》不收取費用。為了防止旅行社從中牟利,他建議遊客出行前先在戶口所在地辦理《通行證》。如果到西藏後委託當地旅行社辦理,最好本人能夠和旅行社的工作人員一起到簽證處辦理,以防旅行社利用旅遊者對此不了解而亂收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