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4月29日專電(記者 晏國政)隨著“五一”黃金周的到來,山西省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擇跟團旅遊時有三方面事項值得注意。
一是注意選擇旅行社。隨旅行社出行,要選擇有《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繳納證書》和《工商營業執照》的旅行社,並要考察其信譽程度。同時,旅遊線路選擇看價格更要看品質。目前旅行社的報價一般包括下列費用:交通費、房間費、餐費、保險費、景點第一門票和導遊費。消費者要對旅行社報價進行理性分析,不同品牌、不同服務、不同線路有不同的價格,遊客應根據自己的收入狀況和消費能力理性選擇旅行社,切忌由於盲目追求低價而陷入消費陷阱。
二是注意明確合同內容。報名參加旅行社組織的旅遊,一定要簽訂旅遊合同,合同對出團時間、旅遊內容、乘坐的交通工具和標準、用餐標準、住宿標準、購物娛樂安排、費用、違約責任和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都應有明確規定,旅遊者應對合同的條款仔細閱讀,對於一些容易引發糾紛的事項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旅行前,消費者一定要查看是否有旅行社與保險公司簽訂的針對此次旅遊的《意外保險合同》,以便防範和處理意外風險。
三是注意購物陷阱。旅行社和導遊都不得強迫旅遊者購物,購物活動(包括地點和次數)應在行程計劃中明示,行程計劃安排之外的購物活動,旅遊者有權拒絕參加。同時,消費者在境外旅遊時不要參加一些違法的自費項目、不要輕信當地接團導遊出示的供遊客選擇的所謂的“自費項目”。消費者在旅遊購物時應謹慎,首先應仔細閱讀宣傳廣告,謹防“優惠陷阱”,即使購買也應注意辨別商品真偽,購買的商品要保存好質量保證書及發票等有關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