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日前通過的《銀川市旅遊條例》,要求旅遊從業人員不得擅自增加或減少旅遊項目,變更約定的接待計劃或者中止旅遊服務活動。
條例規定,旅遊從業人員不得制售偽劣假冒旅遊商品,糾纏、脅迫旅遊者購買商品、接受服務,向旅遊者索取額外費用,向其他旅遊經營者私自索取或者收受回扣;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旅遊經營者的名稱經營旅遊業務;不得製作虛假旅遊信息,向旅遊者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質價不符的服務;不得炒賣客房和旅遊運輸票證,強行滯留旅遊團隊,在旅途中甩團、甩客;不得私自組織接待旅遊團隊;不得以零團費、負團費等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旅遊産品;公開服務項目和服務收費標準,實行明碼標價;及時處理旅遊者的投訴,及時、真實地填報旅遊統計報表。
近年來,銀川市旅遊業迅速發展。據統計,寧夏直接和間接旅遊從業人員達20萬人,佔服務業就業人數的21%。導遊由200名增加至2000名,旅遊從業人員行為亟待進一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