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6月12日專電(記者 鄭天虹)記者日前從廣州海關獲悉,5月下旬以來,廣州海關頻頻查獲旅客違規超量攜帶貨幣出境案件。僅從5月30日至6月6日,查獲出境貨幣案件9宗,涉案港幣215.4萬元、美金6.9萬元。
據廣州海關介紹,案件當事人多以中青年為主,大部分持港澳通行證到香港買貨、購物或開戶炒H股。
廣州海關提醒廣大進出境旅客,除短期內往返或當天多次往返的旅客另有規定外,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時,數額超出等值5000美元的,須向海關書面申報,並提供最近一次攜帶外幣入境的申報單,或者提供外匯管理局指定的銀行或外匯管理局出具的《攜帶外幣出境許可證》,海關憑上述單證予以放行;攜帶人民幣現鈔出境時,數額不得超過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