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上旬,西班牙政府部長會議正式通過決議,要求所有進入西班牙的非歐盟移民必須持有至少513歐元的現金(或等值支票、信用卡、國際匯票)。如果移民攜帶金額不足,海關人員則有權拒絕其入境。
根據西規定,移民入西須擁有相當於全國最低工資保障線90%的現金,因此西政府將金額定為513歐元,使移民在西生活有一定資金保障,以減少其打“黑工”的幾率。
據海關人員解釋,雖然最低金額如此,但事實上海關人員會按照每天不低於60歐元的標準和移民在西逗留時間來核查其是否擁有足夠的現金。如果移民攜帶家屬,須出示的資金將會相應增多。
請中方有關人員注意此新規定。